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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“清明、五一”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4-02  阅读次数:


2024年“清明、五一”将至,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强化“清明、五一”期间作风纪律建设,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问题发生,营造廉洁、文明、节俭的节日新风,现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,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;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做到严抓严管、敢抓敢管,守土有责、守土担责、守土尽责、守土负责,层层传导压力,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、严起来,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。

二、严明纪律规矩,坚持令行禁止。全体教职员工要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,抵制不正之风,恪守纪律底线,共同营造文明、健康、清廉的节日氛围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崇廉拒腐,带头遵守公序良俗,坚持令行禁止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;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借机敛财;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;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、空岗、漏岗或酒后上岗;严禁违背公序良俗、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;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。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精准执纪问责。学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,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“四风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紧盯“关键少数”、聚焦突出问题、围绕重要环节,采取联合检查、突击抽查、明察暗访等方式,强化监督检查。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、潜在性问题,通过约谈提醒、警示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;对责任落实不到位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顶风违纪的,发现一起、处理一起;对性质严重的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直接责任,又追究领导责任,持续释放“越往后越严”的鲜明信号,坚决刹住“四风”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。

监督举报电话:65928060

中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4年4月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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